2025年5月31日 星期六 农历五月初五
江苏宣传贯彻《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浏览人数: 473 2022-08-04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办机〔2022〕7号)。为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持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我厅印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当前,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等“两无一未”违法用机行为存量隐患和农业机械化新业态增量风险交织叠加,必须把防范化解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宣传贯彻《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划出鲜明的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是抓住“两无一未”主要矛盾稳控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是抓纲带目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爬坡过坎的重要路径。各地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事事抓在手上”的执行力,将《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通知强调,要坚决防范化解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宣传培训。运用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安全培训,提高农机手安全驾驶和操作技能。要强化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对照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整治必须措施全面、责任落实,实现闭环整改,切实把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强化源头管理。紧紧扭住“人”这一关键,整体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备案等四项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彻底摸清农机安全监管底数,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做到应管尽管,不落一机、不落一人。探索推行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创新,方便群众领证办牌参检。要强化执法检查。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规范农机安全执法履职行为,明确职责,落实到岗。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尽立、应罚尽罚,防止农机执法检查宽松软。

通知进一步要求,要从严督促预防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依法依规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用好农机安全生产挂钩指导制度,采取联系指导、督导检查、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本级相关机构做好农机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推动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提醒约谈,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取得实效。

来源:厅农机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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