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2023-10-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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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查处营口海盛渔业捕捞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船长刘玉伟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3年3月10日13时30分,中国渔政32521船在执行省调综合执法船队2023年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任务时,在N33°44.898′、E120°54.348′(127-6渔区)发现辽营渔26589船,执法人员现场登临检查该船,向现场管理和指挥船舶的刘玉伟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其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的权利。刘玉伟现场出示了《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经检查核对:该船为钢质渔船,船名号是辽营渔26589、船长31.73米、主机总功率202千瓦。经查发现该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4应配备二级 船长1名、二级船副1名、三级轮机长1名,现场配备了三级船长1名、二级轮机长1名,不符合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该船《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载明的核定乘员为9人,船上实际有船员10人,2人持有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4人持有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其余4人未持有海洋渔业船员证书。随后,执法人员对刘玉伟新进行了询问,刘玉伟陈述是辽营渔26589船船长,该船船舶所有人是营口海盛渔业捕捞有限公司。

【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船长刘玉伟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不得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对营口海盛渔业捕捞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1000元,对刘玉伟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同时,对刘玉伟记分分值为9分。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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