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1-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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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淮安、盐城、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的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了《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


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整体改善提升故道沿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奋力绘就平畴沃野、村美人和的黄河故道新画卷,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故道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让生态绿色成为鲜明底色。

——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互促互进,推动故道沿线乡村面貌整体提升。

——坚持由表及里、塑形铸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乡村形态,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身有所栖、心有所依的美好家园。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市场、村集体、农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凝聚整体合力。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黄河故道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全覆盖,力争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态河道加快建设,住房条件加快改善,乡村更加美丽宜居。

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专项行动

(四)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目标导向,同步推进农村户厕新建改造和整改提升,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管理、动态销号,到2025年,故道沿线完成20.1万户改厕目标任务。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严格执行标准,强化施工质量和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在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基础上,加大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合理配建乡村旅游厕所。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动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五)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故道沿线地形地貌、村居分布特点,因地制宜选用就近接管、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治理、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等有效衔接,优先治理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建管并重,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到2025年,故道沿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提高至90%以上。

(六)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建立治理台账,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根据污染成因,综合采用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体净化等措施开展治理。按照“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要求,持续推进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村级以下沟渠河塘治理要切实落实县负总责、乡镇落实责任分工,重点解决贯通、清淤、垃圾等突出问题。继续推进水美村庄建设。

(七)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优化设施布局,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自然村组并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到2025年,故道沿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乡镇(街道)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40%。

三、实施农民生活品质提升专项行动

(八)着力提升村庄公共环境质量。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持续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地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村组道路提档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电”线路整治。

(九)进一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绿美村庄和农田林网建设,推广优良乡土树种,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开展村庄小微公园、乡村湿地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美丽菜园、美丽果园、美丽村景、美丽田园。

(十)持续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民主体,通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引导鼓励农民在规划发展村庄内自建翻建农房,提升居住品质。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设计引领,加强新建农房风貌塑造,鼓励既有农房通过微改造、精提升促进风貌协调,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点、乡土特色、时代特征的黄河故道新民居。

四、实施美丽乡村片区化建设专项行动

(十一)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动特色田园乡村从点的建设向区域辐射延伸,所在行政村争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传统村落、特色保护类村庄作为优先支持对象,加强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持续重塑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推进农文旅融合,探索实现连线成片、形成示范。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动态更新,实施挂牌保护,积极支持传统村落集中的地区因地制宜串点连线成片实施整体保护发展。

(十二)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故道沿线村庄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提升。以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为契机,依托故道沿线河流、湿地、高滩、森林等特色自然资源和交通线路、重要景区等,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跨村、跨镇、跨县集中连片建设,一体推进自然要素和生产生活要素整合更新,打造一批村庄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彰显故道韵味的风景走廊和美丽集群,实现从“一地美”向“全域美”转变。

五、实施乡村文化赋能专项行动

(十三)推进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文化场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组织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基层巡演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挖掘黄河故道沿线河工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等特色乡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实施故道沿线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利用,结合地方特色资源和历史耕读文化,建立一批科普性强的农耕体验基地、教育基地和文化馆。传承传统优秀农民体育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赛事活动。

(十四)弘扬农村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广泛开展乡村健康促进活动,推动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扎实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实施高水平管护提升专项行动

(十五)提升长效管护水平。压实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提高管护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标准。分类探索管护模式,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维护;对非城郊类村庄,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或者村集体自行组建管护队伍等方式,提升村庄环境管护规范化、专业化、专职化水平。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的重要任务,健全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乡抓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清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层面统筹谋划黄河故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点任务分工、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县级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十七)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县镇村统筹,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跨行政区域一体谋划、一体发展。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分层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目标、用地布局、风貌管控等。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鼓励建立政府主导、村民主体、专业人员技术指导的规划编制机制,推动“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到2025年,故道沿线已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做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一般性村庄做到应编尽编。

(十八)强化政策支持。建立以各级地方政府为主、省级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力度。对经过综合提升达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的行政村(涉农社区)、乡镇(涉农街道),省级财政进行差异化奖补。市、县(市、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市场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探索信贷、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等有效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

(十九)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任务作为高质量综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以真督实考促进真抓实干。建立健全督查暗访、整改销号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借助12345、群众信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和“问题随手拍”等手段,广泛接受社会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监督。

(二十)强化农民参与。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实现美丽乡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兑换、村庄清洁日等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各环节,激发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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