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会员的通知

2023-03-17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是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由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发展理论政策研究、技术应用研究、金融支持研究等方面科学研究机构、交易市场机构、技术创新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等共同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研究会由江苏省农科院副院长孙洪武等 9 位发起人(单位)共同发起, 以“注重研究、创新引领、交流协作、管理规范、共同发展”为宗旨,团结和组织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领域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本研究会已通过省民政厅名称核准,正式进入成立筹备阶段。为发挥好研究会平台优势,汇聚全省各行业领域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领域研究、推广、应用、管理等方面的力量,加快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成果的应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入会条件

自愿申请加入本研究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个人会员

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领域研究的科研人员;

(2)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领域高级管理人员。

(三)单位会员

江苏省境内依法登记的,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领域的科研、教学、研发、推广、应用、服务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1、单位会员须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 1)一式三份,并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个人会员须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 2)一式三份,并提交 2 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与纸质);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4、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享有本团体公共信息的使用权利,优先参与研究会项目;

6、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2、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3、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4、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按规定缴纳会费,每年会费标准为:会长单位 4 万元,副会长单位 2 万元,理事单位 0.5 万元,会员单位 0.2 万元,对全省各研究机构、交易机构相关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免收会员费。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以会员大会审定通过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请有意加入本研究会的单位或个人,于 2023年3月24日前将入会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Word 版(须在登记表“贴相片处” 添加电子相片)及 PDF 扫描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寄送纸质版。入会申请表可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http://nynct.jiangs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sc@jsnccqyjh.org.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腾飞大厦B座13层; 邮编:211899;

联系人:吕挺,025-86263723;赵雪伟,17625289256。

附件1: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docx    

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研究会(筹)

2023 年 3 月14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