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第四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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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苏农办质〔2017〕5号、苏农办质〔2021〕6号、苏农便〔2022〕249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第四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试点单位进行了核查验收。经综合评估,现对达到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评价标准的6个县(市、区)予以公示。名单公示如下:

   扬州市广陵区、宿迁市宿城区、睢宁县、泰州市海陵区、盱眙县、邳州市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或电话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427,传真:025-86286649,电子邮箱:jsncpzjj@163.com。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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