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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苏洪渔罚〔2023〕10006号)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浏览人数:
79
时间:2023-05-22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208291955****221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洪渔罚〔2023〕1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违法事实
2023年01月31日17时59分,渔业行政人员在洪泽湖国家级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当事人正在使用一艘3.6米长4千瓦汽油式钢质机动船进行捕捞,现场查获刚起水的丝网4条,现场无渔获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1000元;2、没收渔具丝网4条。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7
处罚有效期
2023-04-01
公示截止期
2024-03-17
处罚机关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0004660112465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0004660112465
备注
权力编码编码
信息使用范围
失信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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