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71号建议的答复

2023-06-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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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提复〔2023141                    签发人:  

 


 

张绪美代表

提出的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全方位夯实我省粮食安全生产根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部署,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要求,不断夯实我省粮食安全的根基。

一、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围绕全省“十四五”末建成500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吨粮田”目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2022年,省财政统筹下达省以上农田建设资金94.23亿元(其中,省级安排53亿元),保障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万亩。全省按照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资不低于3000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资不低于2000元的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是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试点。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为平台,集聚其他项目资金、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开展平田整地、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积极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示范,试点项目在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的同时,加强地力提升建设,在落实好监测设施使用主体和管护主体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及时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实行特殊保护。省市两级建立管护资金奖补激励机制,对管护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予以表彰和资金奖补,引导县级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管护成效。明确县级可将1%内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安排用于自然损毁工程修复。

二、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科学布设土壤环境监测站(点),“十三五”期间共布设国控点1690个, “十四五”期间国控点优化调整至1273个,同时布设907个省控点位、526个城市点位,实现了土壤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21年对太湖流域165个基础点开展监测,点位达标率95.2%,太湖流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增加了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抗生素等特征污染物监测,以进一步掌握我省土壤环境质量。

二是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十三五”期间,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基本查明了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根据详查结果,我省农用地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总体较好,农用地土壤点位达标率94.5%,农产品质量达标率99%,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占比99.3%。在详查基础上,完成了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定,按年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2022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10%

三是推进耕地周边涉镉企业排查整治。为防范工业企业对周边农用地的污染,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涉镉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单。2021年年底,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十四五”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印发相关配套文件。2021年对“十三五”期间整治销号的污染源全部开展了“回头看”,对照整治清单逐项检查,各污染源均按照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污染源周边农用地成片超标区域采取了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安全。2022年重点对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开展排查,有序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有效切断镉等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四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及溯源分析。为进一步摸排耕地土壤污染成因,2021年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及溯源分析项目,以望虞河沿岸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所在的详查单元以及周边地区为调查区域,在苏州、无锡两地6个县区开展加密调查和溯源分析。精细化划定农用地土壤污染区域,查明农产品质量情况,服务于农用地土壤污染精准防控。开展污染溯源分析,初步确定污染来源,为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支撑。目前已采集分析土壤样品8400余份、农产品样品2400余份,并对区域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大气沉降、地表水与底泥、分层土壤、农业投入品、典型交通源、土壤背景点等开展调查分析,采集各类溯源分析样品700余份,正在开展成果集成,20236月形成受污染耕地溯源调查报告。

五是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省级示范基地。2021年,针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适用技术储备不足、措施落地难等问题,江苏在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加密监测、例行监测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申报中央土壤污染专项资金,建设江苏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区(示范基地)。选择南京、徐州、苏州等34县的典型农田重金属污染区,联合中科院土壤所、南京农大、省农科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科研团队,拟用3年时间,建设6000亩安全利用示范基地。

六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建设。建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苏农云”)系统孤岛”、“数据壁垒”,形成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农田等十大板块,实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共享应用。推动构建耕地质量管理、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土壤墒情监测、用地会审等多个功能模块,实现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监测等数据汇聚、分析,形成全省耕地管理“一张图”,建成包括补充耕地分布区域、耕地类型、土壤类型、立地条件、土壤养分状况、田间基础设施、环境质量指标、耕地地力等内容的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信息数据库,为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推进耕地绿色生产利用

一是完善支持农业绿色生产的补贴制度。支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试点。为支持探索适宜我省的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对农业绿色生态循环生产试点县给予奖补;2020-2022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30个开展“戴庄”农业生态循环试点的村给予奖补。省财政每年安排约4000万元,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给予奖补,支持农业绿色品牌创建。2022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4亿元,大力支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大力支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支持优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及推广机制,对示范区施用有机肥、绿肥的种植户给予奖补。

二是积极开展耕地地力提升行动。全省每年建立30个以上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集成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腐熟还田、绿肥种植、酸化土壤改良等培肥改土技术,切实解决耕地地力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突出问题,示范区土壤障碍因子逐渐得到消减,全省耕地质量稳步提升。20202022年我省每年开展酸化耕地治理10万亩以上,集成“土壤调理剂+有机肥”“功能性肥料+秸秆还田”等多种技术模式,项目实施后,示范区土壤酸化趋势减缓、耕地质量等级得到提升。

三是支持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试点资金,2018-2022年,累计争取中央资金10.72亿元,按照每亩15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在我省开展粮粮、粮油、粮豆轮作试点。2021-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轮作任务,分别为200万亩、200万亩和55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耕地保护有关工作,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强耕地质量提升技术示范。以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为抓手,集成推广秸秆腐熟还田、绿肥种植、酸化土壤改良以及水肥一体化等培肥改土技术,引导全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耕地轮作试点等工作。

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和土壤环境安全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施策”的原则,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保护耕地土壤环境。

三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机制。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新一轮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严格开展考核,压实压紧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激励。

四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信息化建设。继续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围绕“苏农云”应用场景建设,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耕地土壤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测关联分析、价值挖掘,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614

 

 

  人:金海

联系电话025-86771960

抄    送: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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