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06-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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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强化重要政策和权威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聚焦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方面内容,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二)更新完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机构人员设置、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厅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基础信息,并在厅网站相应栏目统一集中公开。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统一标注有效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变化,适时调整我省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样本,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操作性、实效性,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跟进调整完善并及时进行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农业主体、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通俗的宣传解读活动,重点做好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持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依托厅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留言和12345热线平台等,及时查收农民群众问题诉求并作出答复,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鼓励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加强涉农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回应疑虑、正确快速引导,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强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管理,确保答复文书严谨准确,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完善协同办理、会商会办等机制,防范法律风险。对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对政策把握不清的,及时请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三、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调整完善厅门户网站。加强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及时更新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指引和接收渠道畅通无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确保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继续深化涉农“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优化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厅网站和江苏政务服务网同步更新。

(二)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对厅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整合、关停、注销、备案等进行有效规范。加强常态化监管,完善发布内容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三级审核、自查、复查要求落地落实,发布原创稿件时统一标注供稿单位,转载信息时标注信息来源,确保信息拟稿、审核、发布等全过程“可追溯”。

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处室(单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交流,提高全厅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内容,加强督查评估,及时反馈整改意见,未整改到位的,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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