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农人”队伍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目标要求,现就加快培育一批有情怀、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时代“新农人”, 打造一支素质较高、本领过硬、示范带动力强,能够托起农业、发展农村、引领农民的“新农人”队伍,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聚焦重点培育主体。现阶段重点培育的“新农人”主要是返乡下乡大学生、城市能人、退伍军人等和在乡创业乡贤、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经培训学习提档升级后,具备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环节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现代农业规模经营者。围绕时代责任感强、专业示范性高、发展理念新的培育标准,聚焦“80后”“90后”乃至 “00后”,实施涉农大学生创业创新万人培训,组织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每年培育400人,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支持1000个新型经营主体领头雁,从项目扶持、金融支持、指导服务等方面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扶持和服务机制,强化跟踪扶持服务,推动全省“新农人”数量、质量稳步提升。
二、突出加强精准培育。加强摸底调查调度,认真分析梳理,建立“新农人”动态信息库,及时掌握各地“新农人”发展数量、人员信息、产业类型、政策扶持、规模效益、示范带动等情况,为后续开展精准培训、精准扶持、精准服务提供基础支撑。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等各类项目平台,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新农人”不同的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调整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用性和针对性。对入行不久的“新农人”,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灵活教学模式,提高实践课程比重,强化实训操作,提升“新农人”生产实践能力。对有一定基础、需要进一步提升的“新农人”,更多侧重从开拓视野、创新经营理念、运用新业态新模式等角度开展针对性培育。积极举办各类学习交流活动,组织“新农人”互访互助,开展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资源共享等,在互相交流学习中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农人”参加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全力做好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全省农科教推力量和资源优势,加大对“新农人”对接服务和指导力度,帮助其快速、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信息服务供给,充分发挥“苏农云”“农技耘”等信息平台作用,建立“新农人”交流沟通和信息发布专题版块,切实加强扶持政策、市场信息、技术产品信息等各类关键实用信息汇总发布,为广大“新农人”提供全方位的交流和信息服务,畅通“新农人”与地方部门、技术专家、农资供应商、产品购买者等沟通渠道。强化专家服务供给,组织做好体系专家对接服务,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为主体,以体系推广示范基地为阵地,结合产业特点,加强对“新农人”对接指导服务。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与省内涉农院校开展合作服务,帮助“新农人” 从产业规划、打造教学科普基地、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加强对接服务。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供给,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新农人”提供政策咨询、财税代理、技术服务、运营指导等。
四、强化政策支持落地。整合集聚现有政策资源,积极争取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加大对“新农人”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加大各类项目扶持,在国家和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吸纳“新农人”参与并发挥作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上,加大“新农人”扶持力度。着力加大金融政策扶持,继续用好“苏农贷”专项贷款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发青年创业贴息贷款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农人”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针对一些从事小众农业产业的“新农人”,引导金融机构出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提高其抗风险能力。着力加大引人留人政策扶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需求,加强创业和投资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有创业机会和需求的区域、领域、方向。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财政税费优惠、创业补贴、用地用电用水、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注册登记等现有政策落实落地,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方面积极争取制定相应政策。针对劳力用工、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农资购买、土地租赁年限、设施用地指标等“新农人”重点关切的问题,鼓励积极探索出台相应支持保障措施。学习借鉴南京、苏州、镇江等地出台的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高素质农民社保补贴、优秀“新农人”培养支持等政策,创新出台一批引人、留人扶持政策。
五、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典型选树,广泛宣传优秀“新农人”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借鉴各地开展“十佳农民”、“高素质农民标兵”、创新创优典型等评选与宣传推介活动的经验做法,开展“新农人”相关宣传推介,发挥好“新农人”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浓厚氛围。优先推荐优秀“新农人”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候选人选,不断增强“新农人”社会认同感。
六、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人”培育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一个阶段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积极加强与财政、人社、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形成推进合力。明确“新农人”培育工作牵头处室(科室),统筹协调部门内部相关处室(科室)单位,切实抓好“新农人”培育工作各项举措落实,建立“新农人”培育情况定期调度机制。针对已有政策落地难、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把督促各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作为地方督查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督促和协调解决机制,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