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省“三农”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全省“三农”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一)扎实推动主动公开
围绕全省“三农”重点工作,突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新农人”培育、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农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厅网站政务公开模块专门设立规划计划专栏,做好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各类规划计划公开工作。2023年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871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模块690条;厅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371期683条信息,微博发布656条图文消息。举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通气会、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活动新闻发布会等,通过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努力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系列主题等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等政策文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解读、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加大海洋渔业强渔惠渔等“三农”政策解读力度,提升解读质量,增强解读效果。厅领导参加江苏卫视“政风热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新华日报“对话厅局长”等栏目,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编制完成2023版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在厅网站和江苏政务服务网同步更新。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规定,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要求,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统筹把握答复期限,持续提升答复质量。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沟通,积极配合提供拟答复意见。2023年度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8件,占比95.7%,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4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92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54件,不予公开4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0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2件,依法依规有效保障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不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4个方面11条重点内容,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更新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指引和接收渠道畅通无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统筹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厅网站上的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均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发布符合公开条件的转主动公开信息。
(四)着力完善平台建设
牢固树立“阵地”意识,进一步加强厅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府网站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厅网站管理办法,扎实推进信息发布和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及时做好厅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持续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服务功能,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进一步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责任制,在厅智慧办公系统运行信息上网审核流程,实现信息审核过程和结果全程留痕。全面完成厅网站适老化改造,提升网站使用普适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新媒体发展的工作要求,细化完善厅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规定,开展信息采编、审核和推送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定期开展厅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厅长信箱”“举报投诉”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接收、处理和反馈工作,高效办理公众留言,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压紧压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将政务公开、厅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内容,细化评价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举办全省“三农”政务服务培训班、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培训班,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内容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4 | 8 | 8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8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0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513.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8 | 4 | 9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4 | 4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2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 | 1 | 2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2 | 2 | |||||||
(七)总计 | 89 | 3 | 9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1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工作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解读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等。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聚焦全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三是创新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一图读懂、数据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厅共办理省“两会”建议提案203件(省人大代表建议88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15件)。主办的114件答复内容在厅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