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
按照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江苏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气办发〔2023〕7号),在相关设区市气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申报的基础上,经有关程序,拟确定大蒜、茶叶、河蟹、淡水虾等四个江苏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7日至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 王平 025-83287212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陈甜甜 025-86263233
特此公示。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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