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31号建议的答复
夏晴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切实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服务质量,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952家,2023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
一、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一是开展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通过企业申报、县市推荐、省级初审等多项程序,新推荐17家省级龙头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队伍。目前,全省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98家(不含新推荐17家),数量居全国前列。二是开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和递补工作。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监测评价,递补认定68家,优化龙头企业队伍结构和质量,让更多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经济效益突出、发展新兴产业的农业企业加入到龙头企业的队伍中来。三是举办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训班。邀请农业领域专家现场讲座授课,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和交流沟通,进一步开拓龙头企业发展视野、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管理水平。四是不断完善龙头企业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各地意见,修订《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起施行。进一步扩大认定范围,将农业服务企业(包括农资、农机、农业信息科技、物流配送、仓储等)列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对象,吸纳一批优秀的农服企业加入农业龙头企业队伍。
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供多种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支持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强化货币工具的运用,创新“再贷款+”特色信贷产品,按照“再贷款+”模式指导各地市分行打造支持乡村振兴的特色金融品牌,如宿迁市推出“再贷款+惠农贷”“再贷款+绿企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群体信贷支持。2024年一季度,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7万亿元,同比增长16.6%,较各项贷款增速高出4.1个百分点。二是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开展多种形式产销对接,累计组织上千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参加系统举办的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了展示展销平台。在“2023长三角供销合作社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上,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上海、安徽、浙江“两省一市”供销合作社共同成立了“长三角供销合作社名优农产品产销联盟”,助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质产品在长三角地区销售。三是向农业龙头企业精准化提供政策解读。着力推进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化推送,帮助龙头企业快速掌握最近政策内容,让税费红利应享尽享。2023年8月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合计1.5万余批次、9000余万条。指导各地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宣讲解读,确保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制作宣传辅导产品1466个,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可视答疑”14场,讲解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类优惠政策,在线观看人数共计12.48万。完善全省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一站式平台,推送信息给包括涉农企业在内的各类注册企业3031万家次。
三、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围绕做足做活“土特产”文章,每年统筹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将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内容。一是加大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印发《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及13条细分产业链行动方案,梳理各地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培育建设清单,2023年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市域链建设,培强一批链主企业,加快推进“4+13+N”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建设。二是积极争创中央产业融合项目资金支持。近两年,先后建设稻米产业集群、生猪产业集群和15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累计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79个。建成首批农业产业强镇47个,通过率位居全国前列。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自2020年启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以来,累计建成重大项目4800多个。2023年制订实施《全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工建设项目1000个、完成年度投资额10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助力乡村产业集群集聚发展,让农业龙头企业在建设农业强省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通过资金支持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注入动力。目前,正在将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施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纳入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企业建设或改善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设备;支持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支持主食加工、预制菜和功能食品等精深加工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提升加工效能和产品科技含量。指导各地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储备工作。二是着力推动惠企金融政策落地落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度财政金融支农16条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用地、资金、水电、税收等方面的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落实。围绕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推出惠企金融产品和政策,以点带面,打造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样板。持续加大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开展金融支持种业振兴专项行动,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三是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平台载体的功能,积极举办展销会、洽谈会、产品订购会和网络展销等活动,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销对接、打开销路。引导市县供销合作社举办“供销集市”“供销直播”“供销夜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牵线搭桥,组织农产品市场、连锁商超和电商运营中心等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对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市县供销合作社加快组建农产品销售公司或开拓农产品销售业务,形成上下贯通的销售网络。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模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网络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打开农产品销路。四是持续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做好2024年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递补工作,确保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坚持高标准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发挥好农业龙头企业火车头带动作用。举办省级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和行业未来趋势制定多样化培训内容。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