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

2024-06-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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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崔恒友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报交流了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分析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强化乡村振兴法规政策供给,积极开展《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条例》立法调研,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三是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对依法决策的支撑作用。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加大便民利企服务力度,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六是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打造“法润通农”普法品牌,加快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场所建设。七是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是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自身建设,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锤炼过硬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让法治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农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局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全体人员、局法律顾问,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局分管负责人、法规(行政服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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