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拟将《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江苏省省级中华绒螯蟹良种培育场建设规范(试行)》《江苏省省级青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要求(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isheryjs@163.com。联系电话:025-86263157。
附件1:《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pdf
附件3:《江苏省省级中华绒螯蟹良种培育场建设规范(试行)》.pdf
附件4:《江苏省省级青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要求(试行)》.pdf
厅渔业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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