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全省“三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等各类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做好粮油生产支持政策、“菜篮子”稳产保供、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智慧农业和海洋渔业发展等“三农”重点工作和群众密切关注政策的信息发布。2024年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75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模块791条;厅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373期620条信息,微博发布613条图文消息。通过省委一号文件、守好“三农”压舱石 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改革 赋能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等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读“三农”最新政策文件和发展成效。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效,通过文字解读、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关于推进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厅领导参加“政风热线”“黄金时间”“改革深一步”等栏目,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征求意见、办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明确诉求,健全处室(单位)内部会商机制,确保答复程序合法、内容规范。2024年度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98件,占比98%,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104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69件,不予公开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4件,不予处理7件,其他处理1件,依法依规有效保障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工作,认真梳理厅各业务条线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等要素。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形成或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优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沟通请示,及时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梳理、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优化完善厅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厅网站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上网审核流程,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厅政务新媒体平台聚焦“三农”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要活动开展深度报道,加强专题专栏策划,优化供稿审阅流程,丰富内容表现形式,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厅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自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运行。积极做好厅长信箱、12345热线、领导留言板等诉求办理工作,用心用情解决民生实事,依法依规处理群众诉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务公开、厅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工作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内容,推动各处室履职尽责,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通过举办“三农”政务服务培训班、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方面培训,持续提升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2 | 8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0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155.6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8 | 1 | 1 | 10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6 | 5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1 | 1 | 1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6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1 | 1 | 1 | 1 | 10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1 | 1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力推进,但也存在政务公开能力水平还需要提升、政策解读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等不足。下一步,我厅将对标对表找差距、查漏补缺促提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于情况复杂的申请,加强学习研究,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准确,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及时做好政策发布,通过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三农”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懂、用得好。三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加强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持续优化调整厅网站、政务新媒体栏目,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功能,着力打造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高效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