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级单位常规项目资金
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通知

2025-11-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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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第三批省级单位常规项目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列入2025年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监管单位要抓紧组织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支出预算应与工作任务相关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得超预算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要与附件2下达的绩效目标保持一致。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12月底。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2026年底无法执行或支出需求减少的项目资金,省财政将收回统筹使用。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快工作任务推进和项目资金支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及时组织自验后向项目监管单位报送验收申请。项目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相关预算须经省农业农村厅购买服务联席审核机制审核通过,纳入负面清单的事项严禁购买服务,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事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对标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并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监控、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魏崇辉、张玉,联系电话:025-86263713;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王晨、纪晟,联系电话:025-83633387、83633155。

附件:1.2025年第三批省级单位常规项目资金下达汇总表

2.2025年第三批省级单位常规项目资金明细、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表

3.2025年省级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常规项目参考格式)

第三批资金附件.pdf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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