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拟立项计划公示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江苏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现提出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拟立项计划,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实名向厅机关纪委或厅农机装备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6381139、86263170。
附件: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拟立项计划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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