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今年禁渔期首起涉刑案件告破
2月14日凌晨,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联合泗阳公安部门,出动20余人,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洪泽湖野生渔获物案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水产运输车1辆、查获非法渔获物1900斤。这是洪泽湖今年禁渔期以来查获的首起涉刑案件。
近期,洪泽湖渔政部门频繁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团伙在洪泽湖水域趁夜色进行电捕鱼,且2月1日禁渔期后仍顶风进行非法捕捞和交易。渔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与泗阳县公安干警成立联合专班,全力侦破该案。“违法分子反侦查意识强,交易时间、地点频繁变换,甚至采用‘货艇分离’‘现金交易’等方式逃避打击,这给案件侦办带来了难度。”渔政执法办案人员陈龙飞介绍说。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摸清犯罪链条,洪泽湖渔政部门执法人员通过持续不断的“雷达监控+无人机巡查+实地蹲守”等综合措施,逐步锁定了涉案人员活动轨迹及藏匿窝点。同时,公安部门也通过“大数据+刑侦技术”手段进行深入研判,最终精准补齐了证据链。根据当事人交待,1900斤非法渔获物均为电捕所得。由于该案已完全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办。
“每年2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是洪泽湖为期5个月的‘禁渔期’。同时,洪泽湖还有青虾河蚬、银鱼、秀丽白虾、鳜鱼、黄颡鱼、虾类等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这6个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处卞京厦处长说。
来源:省洪泽湖渔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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