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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21 浏览次数: 3 字号:[ ]

 

2024盐南高新区社事局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20211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督,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共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48万元,2023年结转资金8.6841万元,2024年可使用资金为56.6841万元。到2024年12月31日,新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8台,累计使用补贴资金25.71万元。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制订制度,制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补贴系统等方面管理制度,从规范程序、严格监管方面提出更具体要求,真正做到严把补贴对象身份审核确认关、经销商和购机信息公示关。

三、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多种宣传、资格审查、网上公示、机具核查、完善补贴档案以及补贴资金结算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操作,认真做好补贴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使补贴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电话,落实区社事局负责值守投诉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为提高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我办专门印发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控制度,确保多方位监管,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街道农机部门对所有新购机具进行100%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盖章”,街道农机部门审核确认后,出具审核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街道盖章确认后上报区社事局。区社事局根据街道上报的台账资料,对照购机补贴系统信息内容,一一对应审核,同时与区财政局一起不定期开展抽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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