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送法“四进”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之际,近期,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以长江禁渔普法执法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船头、进网格、进主体系列宣传活动,持续营造法治环境,不断强化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
送法进社区,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2月27、28日和3月3日,分别在南通发布、南通日报、学习强国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题宣传。在市滨江体育公园,发放长江禁渔宣传手册120份,发布长江禁渔典型案例2个,开展禁捕知识竞答,宣传《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引导市民做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员”、长江生态保护的“践行者”。
送法进船头,开展长江禁捕巡航执法行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对长江禁捕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8次,出动执法船艇18艘次,检查商货船32艘次,整治携网入江商货船舶,清除涉渔“三无”船舶等非法捕捞隐患。发放长江禁渔告知书94份,督促船主落实长江禁渔主体责任,共同参与禁渔监督管理,夯实筑牢禁渔防线。
送法进网格,整治长江流域违规垂钓行为。充分发挥禁捕“护渔员”作用,对全市长江岸线网格开展高频次、全天候、全覆盖式巡查检查,累计出动160人次,巡查里程3500公里,清理违规网具钓具18件。依托视频监控系统,组织视频巡查260次,无人机巡查4次,持续筑牢监管防线。加强对游客、市民普法宣传,及时劝阻违法垂钓行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禁渔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送法进主体,开展水产市场等涉渔场所明查暗访。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对10多处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渔具店开展执法检查,着重检查在售水产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以“野生江鲜”“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行为。发放张贴宣传单页12份,督促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良好社会氛围。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综合执法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