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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14日之后购机的部分补贴申请可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4]19号)《关于公布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告》(苏农机[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接省厅最新通知,对于2024年12月发布的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涉及的机具品目,2024年12月14日之后购机的补贴申请已经可以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未发布的暂时无法录入。旋耕机因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有变化,原档次中的产品须重新投档,经审核通过后进入新的补贴档次,暂时无法录入

请广大购机者通过“苏服办”APP进行自主申报,及时向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包括转账付款记录在内的补贴申请资料。


附件: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xlsx



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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