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2025年第一季度)

2025-0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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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月至3月,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39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发现,1家水产养殖主体存在生产销售水产品(鲫鱼)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经立案调查,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备注

1

养殖户 陈洪兵

盐城市射阳县

鲫鱼

2025年省监督抽检不合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25-8626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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