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张绪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401万亩,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不同时期建设需求,我省先后编制实施《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从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政策保障等方面明确要求,引领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客观上导致永久基本农田剩余未建地块普遍存在碎片化严重、田块平整度差、外部水源欠缺、农业结构调整困难等问题。对此,我们指导地方进一步摸底调查,因地制宜细化落实能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区域,明确阶段建设目标,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真正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三、坚持严格保护。国家政策要求占用高标准农田应予以补建,省人大出台《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定》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涉及高标准农田的,应当及时补建,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加强调研,特别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制约障碍,紧扣项目建设质效提升,持续优化政策举措,推动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发展。一是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各地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突出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的核心标准,结合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细化建设空间布局、时序安排,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全面准确落实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工作协调,支持地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工作,及时将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调整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依法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以解决占用补建地块来源。三是调整优化建设举措。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按照资源整合、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原则,以镇为单位、村为单元的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针对零散地块,适当调整单个项目建设规模,指导地方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打包”建设,探索推进零散地块与相连需改造提升地块融合叠加、整体建设,推动碎地变整田。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省“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