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产能、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我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400多万亩,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为粮食总产连续三年稳定在750亿斤以上、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您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项目申报规模、完善管护机制、科学制定建设周期的建议,对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认真研究并将好的意见建议吸收落实到项目实施管理中,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二十大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细化建设空间布局、时序安排,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长期以来,我省各地坚持先易后难原则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剩余待建设地块普遍存在碎片化严重、田块平整度差、外部水源欠缺等问题,建设难度逐年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针对性破解障碍因素。一是适当降低立项规模要求。针对零散地块,适当降低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可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打包”建设,探索零散地块与相连地块改造提升建设融合叠加、整体建设,推动碎地变整田。二是实事求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组织各地进一步摸清待建设田块情况,实事求是提出建设需求,制定分阶段建设计划,力争2035年之前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逐步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对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依法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二、多措并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我省一直重视建后管护工作,建立 “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省财政每年安排建后管护奖补资金。由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分布点多、面广、线长,管护难度大、维修成本高、财政兜底难的矛盾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出台的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办法,制定我省实施办法,着力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一是细化工程管护要求。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细化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方式,以及权属登记移交、管护效果评价、监督考核等要求。二是有效落实管护经费。按照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资金的1%,从省级及以下资金中据实列支自然损毁工程修复费用。加大省级财政对工程管护工作的奖补力度,引导市县安排工程管护经费,鼓励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保障工程维修和管护。三是探索创新管护方式。强化建管用一体化理念,按照“先建机制、再建项目”要求,把管护机制落实情况作为项目建设的前提。推动将高标准农田管护融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范围,支持各地探索市场化管护模式,提高管护效果。
三、调整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周期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期一般为1-2年。农田建设任务依照自上而下逐级下达,近两年农业农村部于当年4月份左右下达年度建设任务,要求当年完成主体工程,并列入考核指标。由于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以稻麦两熟为主,多数田块需待水稻收割后方可施工,为保证下一年度夏种前投入使用,一定程度上造成工期较短,催促施工企业加快进度,若遇寒冬季节施工,可能影响工程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适应任务下达时间较晚的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保证工程施工时间并提高建设质量。一是提前启动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原则,加强项目动态储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禀赋,优先在粮食主产县、粮食增产潜力大地区和大中型灌区内选择一批项目进行储备,提前做好项目勘察设计,确保纳入储备项目具备开工条件,避免“钱等项目”。二是积极探索“先建后补”模式。按照“先立项、后建设,先实施、后补助”原则,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采取“先建后补”模式提前实施项目,充裕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时间的同时,促使项目建设效益及早发挥。三是优化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要求。鼓励地方开展工程建设过程的跟踪审计,审计单位提前介入,缩短项目竣工审计时间。推进数量、质量同步验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验收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省“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