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5〕1号)精神,全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江苏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集体确定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彭路清等4名同志确定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20日。公示期间,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实事求是反映,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5-86263011;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农林大厦1011室。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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