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全省“三农”工作深度融合,努力为全省“三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聚焦“三农”重点工作和农民群众关心关注重点领域,及时做好粮油生产、“菜篮子”产品供应、深远海养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政策信息发布。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以文字、图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关于实施科技强农“六百工程”和农技人员“三心服务”行动的意见》《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江苏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通过省委一号文件、“坚决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三农”最新政策文件和发展成效。厅主要负责同志走进“政风热线”等节目,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推动问题解决。厅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012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信息318条,《乡村振兴看江苏》视频号发布320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持续抓好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有关要求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及时限要求,加强登记、审核、征求意见、办理、答复、存档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坚持便民服务原则,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核实明确相关诉求,更好保障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完善协调联动、会商会办机制,对于疑难件,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5年度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9件,占比100%,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135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02件,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5件,不予处理7件,其他处理1件。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质效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和程序,加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修改,并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动态更新。
(四)深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认真做好日常自查和专项检查,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厅政务新媒体平台紧跟重点热点,强化专题策划宣传,优化供稿审阅流程和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内容供给,积极打造全省“三农”动态传播窗口。厅官方网站加强运维管理,细化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处室(单位),规范相关信息发布内容,并切实加强全周期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全平稳运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厅长信箱、领导留言板、12345热线等群众关切,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发挥考核评估激励作用,继续将政务公开、厅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工作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落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核。强化依申请公开跟踪督办,加强业务处室、办公室、法规处之间的沟通协作,做到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全省“三农”政务服务培训班、召开综合运转工作例会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全厅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7 | 8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8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626.6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9 | 1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7 | 8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6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 | 1 | |||||||
(七)总计 | 135 | 1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7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6 | 7 | 1 | 1 | 2 | 2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政务公开的需要,在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2026年,我厅将严格落实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一是在提高信息公开广度下功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指导处室(单位)按要求及时分类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时效性、准确性,扩大“三农”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二是在提高信息公开深度下功夫。持续丰富厅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形式和内容,发挥好《乡村振兴看江苏》视频号作用,综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多元化的公开方式,围绕重大政策、重要信息等,开展深度宣传解读。三是在提高信息公开精度下功夫。继续组织开展“三农”政务服务培训班和综合运转工作例会等,提高应对复杂申请内容的能力,持续优化审核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精准度,确保规范性和严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