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5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鼓励国企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2026-06-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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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国企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正如您所说,充分发挥国企综合优势,深度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引导国企特别是地方国企发挥资信优质、资源汇集等优势,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投身农业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领域,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推动有条件、有基础的国企参与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品牌打造等领域。2025年,2家国企成功获批建设农业农村部低空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杀虫剂智能创制重点实验室。省大华种业集团先后3次承担省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省沿海集团深度参与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十四五”期间,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省农科院与江苏国有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合计超过320项。鼓励涉农国企申报“江苏精品”,累计有73家企业的73个农业领域产品通过“江苏精品”认证。另一方面,引导国企合理合规整合连片土地。积极支持有关国有企业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动各类空间集中集聚、布局优化,为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谋划农业长期发展创造资源基础。省农垦集团通过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入股联营等方式,积极拓展外部的耕地,形成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与集约化经营的大规模地块,累计拓展土地40.7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三方面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支持举措,推动国企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支持国企立足优势领域持续发力,助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突出农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通过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打破科研与市场壁垒,加速攻克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突出绿色生产体系建设。鼓励涉农国企以农业资源集约利用、投入品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助力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支持参与部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省级粮油高产优质片区等项目建设。突出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引导涉农国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健全完善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等关键环节标准体系。持续打造“江苏精品”品牌矩阵,细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品牌申报与培育条件,优化企业和认证机构的对接机制,鼓励涉农国企申报“江苏精品”。

二是支持国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开展生产经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土地流转政策环境。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积极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同时引导承包方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承包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积极研究制定适度规模经营相关政策,为国企合理流转土地创造积极的政策环境。支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整合连片土地,推动各类空间集中集聚、布局优化,为其深度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谋划开展智慧农业、生态改造、品种培育等长期发展创造良好资源基础。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管理、品牌、资金优势,因地制宜运用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合作经营、合资公司等市场化模式,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各类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三是支持国企充分利用各类支持政策,加强“四个农业”投入建设。支持承担国家和省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技术需求,积极支持国企牵头组织或参与申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农业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推动涉农国企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扎实推进“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产学研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涉农国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积极为涉农国企选派科技副总,提高先进科技成果吸纳承接能力。加强涉农国企高企认定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高企政策培训和重点企业“点对点”专项辅导,推进高企认定便利化服务,针对涉农国企特点开展高企申报专场培训服务,全面提升涉农国企的申报质量,对符合条件的涉农国企应认尽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协同保护和服务发展并重,始终保持对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办案质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持续向好。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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