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管理,根据2024年度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我处组织对《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运行监测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进行修订。在前期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交流等基础上,形成了《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7月4日至8月5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027388@qq.com。联系电话:025-86263024。

附件:《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4年7月3日


关于《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管理,根据2024年度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我处组织对《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运行监测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进行修订。在前期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交流等基础上,形成了《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4日至8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2024年85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6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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