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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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有效
苏农规〔2017〕9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2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我委组织对《江苏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暂行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苏农规〔2014〕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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