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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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经研究,现对闵学勤委员提出的“关于以协商撬动乡村治理,融‘五治’创建江苏样本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党建为引领,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先导,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2019年、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分别明确“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农村基层治理根基”,2019年12月省委省政府在徐州市召开全省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现场推进会议,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乡村振兴监测实施办法,把乡村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共同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乡村善治之路。 二是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形成协同推进工作机制。2020年3月,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名义印发《2020年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强调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三治”水平,开展空间治理,完善“三资”管理,注重典型示范,建立协调机制。 三是发挥试点示范效应。2019年,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邳州市、溧阳市、海门市、东台市、宿迁市宿豫区7个县(市、区)获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数量居全国第二,徐州市铜山区汉王镇、常熟市梅李镇、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盱眙县马坝镇、扬中市新坝镇、靖江市新桥镇6个镇与南京市浦口区后圩村等61村获认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数量并列全国第一,试点示范效应不断增强。此外,像江阴徐霞客镇的“1+4”机制、连云港连云区宿城乡“1521”党建+自治+网格的做法,都探索了乡村治理新路径。 下阶段,我们将推动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分级建立乡村治理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在乡村治理体系上探索新路子。积极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同时加强智能化手段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运用,按照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新路径、新模式,加快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创建乡村治理“江苏样板”。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3日 来源: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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