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952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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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芳、王辉、丁文剑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兽医服务多元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坚持先行先试。2013年起,我省在江阴、张家港、如皋等地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接农业公益性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并在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对象、数量、质量、付费标准以及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通过试点先行,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力量具体承担的动物防疫公共服务的工作新模式,为我省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制定实施意见。2018年,为进一步深化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兽医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提升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原农业部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大力培育多元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兽医服务,推动企业自主购买经营性兽医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和措施推动,逐步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连云港市采取整市推进的方式,各县区均启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组建了69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录吸纳服务人员724人。张家港市将动物防疫、检疫辅助性工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兽医公益性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如皋市进一步细化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规章制度,规范考核结算,强化市、镇、村“三级监管”。苏州市将市辖区内养殖企业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价等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承担。目前全省已有36个涉农县(市、区)开展了兽医社会化服务,成立动物医院、兽医服务站、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组织254个,从业人员2548人,有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8家第三方机构提供非洲猪瘟等专业检测服务。 虽然我省通过开展试点、出台意见全面推进等措施推动我省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但正如各位委员所提到的,一些地方还存在认识不足、推广力度不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进度不快、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委员提出的具体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我省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 一、进一步压实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工作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69号)明确要求推行政府购买防疫、检测等社会化兽医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和《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优化政策措施,分类组织推进。一是进一步强化引领带动。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引领带动作用,充分激发调动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村委会、动物医院、畜牧龙头企业等多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兽医服务事业,推动各类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创建供给充足、灵活多样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方式。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指导各地立足本地区养殖业和兽医行业发展实际,逐步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检疫技术性辅助、清洗消毒、检测检验、病死畜禽和废弃兽药无害化处理、兽医信息化服务等兽医服务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缓解基层防疫力量不足的矛盾,让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空间”。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积极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将兽医社会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兽医社会化服务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各地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调研督导。结合非洲猪瘟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春、秋防检查等开展常态化或专项调研督导,加强对各地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工作的督导力度,压实地方责任,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持续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一是主动服务“先打后补”动物防疫政策调整。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我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苏农财〔2017〕37号)要求,结合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政策调整工作推进,加快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进入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环节,主动服务“先打后补”政策调整。强化畜禽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和推动技术力量不足、自身没有能力承担动物免疫等工作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主动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满足和解决强制免疫、日常防疫、检测监测、无害化处理等兽医服务需求,为“先打后补”政策全面实施打好基础。二是推进动物疫病检测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挖掘社会实验室的资源潜力,探索构建兽医系统实验室与社会力量配对合作、服务养殖业生产的新模式。鼓励畜禽养殖场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对接合作,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净化等方面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建立的非公益性兽医实验室服务范围和内容。推动认证、公布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定位清晰、技术先进、条件完善的非公益性兽医专业实验室。三是实施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推动生猪调出大县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优秀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中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加强招募、使用、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指导各地以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三、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兽医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通过宣传引导,提升企业自主购买兽医社化服务意识,营造有利于兽医社化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加强兽医队伍管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兽医社会化服务管理的规范标准,强化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三是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制售假劣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督促兽医社会化服务依法依规发展,为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全省兽医事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深化方法创新、强化责任落实,大力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合力提升兽医服务能力和水平。感谢各位委员对全省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日 联 系 人:冯群科 联系电话:025-86263907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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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 星期三 农历九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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