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2022年第四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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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确保政策效益普惠共享等要求,经专家会议研究论证,现就我省下调旋耕机、插秧机、喷雾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粮食)干燥机、轮式拖拉机等7个品目档次补贴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通过邮件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反映,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补贴额调整以印发的文件为准执行。

联系电话:025-86263069;电子邮箱:jsnj2019@sina.com。

附件: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情况表(2022年第四批公示稿).xls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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