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暨厅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农市〔2022〕12 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各处室(单位)、宁外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等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大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和厅数字化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暨厅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时云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副组长:谢国华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新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曹丽虹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张建军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许善平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季 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朱国兵 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明珍 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
袁日进 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兽医师
杨天水 省委农办副主任
孙 翔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徐惠中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沈 毅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蔡 恒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黄 焱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俞卫东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巫建华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张学平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潘长胜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马德云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张玉庆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王伟清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周宝银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厅各处室(单位)、宁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丽虹副厅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办督查处、办公室、规划处、计财处、乡村产业处、社会事业处、合作经济处、市场信息处、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业处、种业处、渔业处、渔政处、农机行发处、农机装备处、农田建设处、审批处、人事处、经管站、农业信息中心、互联网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互联网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牵头处室(单位)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负责全省农业数字化发展以及厅内数字化建设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厅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乡村等重要决策部署,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要求,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和厅内数字化建设工作,研究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数字化建设工作和省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分解下达任务清单,协调、督促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成员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开展全厅数字化建设工作考核。加强数字化建设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建议。负责开展全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建立农业数字化专家智库,挖掘典型实践案例,推介技术集成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为加强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汇总梳理各专项小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调度日常工作,起草文件材料,编制工作简报,开展调研督导。工作专班从相关条线处室(单位)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
各专项小组负责提出本领域数字化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举措,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1、智慧种植业与农田建设数字化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种植业上的应用,加强耕种管收各环节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70个种植业智慧园区、70个数字农场建设,提出种植业生产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农业产能数字化监测评价、种植业安全生产数字化等建设业务需求(种植业处牵头)。 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农田建设处牵头)。唐明珍总农艺师、俞卫东二级巡视员、巫建华二级巡视员、张学平二级巡视员任组长,种植业处、农田建设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种植业处、农田建设处、规划处、种业处、农机装备处、耕地质量处、农田监评处、种子站、植保植检站、耕环站、农技推广总站、南繁南鉴站、农药总站。由种植业处、农田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2、智慧畜牧业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畜牧业上的应用,强化动物疫病智能防控和畜禽屠宰管理数字化,加强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10个畜牧业智慧园区、70个数字牧场建设,提出畜禽养殖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业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袁日进总畜牧兽医师、黄焱二级巡视员任组长,畜牧业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畜牧业处、规划处、兽医局、农机装备处、动卫所、耕环站、疫控中心、畜牧总站、畜检中心、家禽所。由畜牧业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3、智慧渔业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渔业生产、渔政监督管理、渔业环境和水生野生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推进20个渔业智慧园区、60个数字渔场建设,提出水产养殖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渔业处牵头)。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及装备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渔港及渔船监管、渔业安全执法等方面的应用。提出渔业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渔政处牵头)。张建军副厅长、马德云二级巡视员任组长,渔业处、渔政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渔业处、渔政处、规划处、农机装备处、渔业执法监督中心、渔业互助中心、渔业推广中心、淡水所、无线电站、厅属渔管办、渔港监督局、海洋所。由渔业处、渔政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4、智能农机装备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农机化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传感技术的智慧化应用,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信息化,加强农机作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提出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需求并组织实施(农机行发处牵头)。负责加强数字技术与农机装备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与应用水平,建设一批“无人化”农场、“信息化果园”“智能化植物工厂”“数字化渔场”“智慧化牧场”等实际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农机作业数据信息“入网上云”,提出农机作业安全监管等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农机装备处牵头)。沈毅一级巡视员、周宝银二级巡视员任组长,农机行发处、农机装备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农机行发处、农机装备处、农机监管处、农机鉴定站、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农机化服务站、农机应用中心、农机示范中心。由农机行发处、农机装备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5、特色产业链数字化建设专项小组。聚焦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主导产业,负责指导开展特色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农业生产性云服务应用,以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快农业领域“智改数转”步伐。负责推进10个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建设。朱新华副厅长任组长,乡村产业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乡村产业处、种植业处、畜牧业处、渔业处、农机装备处、农技推广总站、畜牧总站、渔业推广中心、互联网中心。由乡村产业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6、农产品保质保供数字化建设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进数字技术及装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数字化档案,提出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相关业务需求(质监处牵头)。负责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信息化建设(市场信息处牵头)。曹丽虹副厅长、孙翔副厅长任组长,质监处、市场信息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质监处、市场信息处、规划处、乡村产业处、种植业处、畜牧业处、渔业处、执法监督局、绿办、品牌中心、农检中心、畜检中心。由质监处、市场信息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7、农业科技信息化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数字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减肥控药等动态监测和数字化管理,指导开展农业科技云服务,在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中加强数字技术培训,建设农业数字技术人才队伍。蔡恒一级巡视员任组长,科教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业处、渔业处、品牌中心、植保植检站、耕环站、农技推广总站、农培站。由科教处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8、乡村治理数字化专项小组。负责指导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乡村发展及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应用(社会事业处、合作经济处牵头)。负责指导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和承包地管理数字化,促进农村财务、集体资产等“云监管”“云办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水平(经管站牵头)。提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建设业务需求(合作经济处牵头)。许善平副厅长、季辉副厅长、朱国兵副厅长、张玉庆二级巡视员任组长,社会事业处处长、经管站站长、合作经济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社会事业处、经管站、合作经济处、政改处、规划处。由社会事业处、经管站、合作经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9、智慧政务建设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涉农事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审批处牵头)。负责推动厅内办公自动化,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指导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工作(农业信息中心牵头)。曹丽虹副厅长任组长,审批处处长、农业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审批处、农业信息中心、厅办公室、质监处、执法监督局、互联网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由审批处、农业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0、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苏农云”建设完善,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为农业产能数字化监测评价、生产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农业安全生产预警防范、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三农”金融服务等提供支撑。曹丽虹副厅长任组长,互联网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互联网中心、规划处、计财处、乡村产业处、合作经济处、市场信息处、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种业处、渔业处、渔政处、农机行发处、农机装备处、农机监管处、农田建设处、耕地质量处、动卫所、经管站、渔港监督局等。由互联网中心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1、信息宣传与工作保障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农业数字化建设宣传工作,向省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厅内和全省农业数字化发展最新态势、重大活动、重要事项、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开展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全省农业数字化建设政策资金保障,安排厅内数字化建设及厅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经费,推动农业产业“智转数改”金融服务创新与落地。曹丽虹副厅长、季辉副厅长、张玉庆二级巡视员任组长,厅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互联网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厅办公室、计财处、互联网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财会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品牌中心、宣教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由厅办公室、计财处、互联网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1、根据数字化建设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开,可与厅党组会、厅长专题办公会等结合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2、专项小组会议由各专项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可与厅长专题办公会结合召开,牵头处室(单位)负责做好相关会务工作,并督促专项小组成员处室(单位)落实具体工作安排。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主任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参加,可结合工作需要,请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
4、专项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担当作为,抓好推进数字化建设各项工作,每季度至少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5、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处室(单位)、宁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数字化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于6月30日前将人员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魏祥帅,电话:86263613,邮箱:jshlwzx@126.com。
附件:1.“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厅内处室(单位)任务分工方案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