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结果的通报
苏农便〔2022〕46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规定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苏农办机〔2021〕2号)要求,2021年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部分在用轮式拖拉机(100马力及以上)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质量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2019年在江苏省境内销售、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用户。共调查10家轮式拖拉机企业生产的10个型号的产品,涉及300个用户。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的产品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等四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分值。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按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的单项满意度指数、综合满意度指数以及本次调查的总体满意度指数。满意度评价分5档:90~100分(含90)为“满意”、75~90分(含75)为“较满意”、60~75分(含60)为“一般”、40~59分(含40)为“较差”、40分以下为“差”。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所调查的轮式拖拉机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91.83分,属于“满意”档次。综合评价为“较满意”及以上的机型占被调查机型的100%,反映出用户对本次调查产品的总体评价较好。“三性一状况”四项调查内容总体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安全性94.29分、适用性93.9分、可靠性89.63分、售后服务状况89.43分,安全性评分最高,售后服务状况评分最低。75%的用户表示下次还会购买同一企业的产品。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指数详见下表。
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指数评分表
生产企业 | 产品型号 | 单项满意度指数 | 综合满意度指数 | |||
安全性 | 适用性 | 可靠性 | 售后服务 | |||
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CFH2004 | 91.75 | 95.4 | 86.71 | 87 | 90.1 |
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 | DF1504-5 | 93.93 | 94.23 | 84.17 | 86.41 | 89.61 |
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WD1304B | 91.33 | 91.69 | 85.79 | 82.47 | 87.91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 LY1404 | 95.37 | 94.82 | 88.48 | 85.93 | 91.24 |
河南向阳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向阳红-1604 | 97.79 | 97.54 | 91.52 | 96.13 | 95.61 |
泰安泰山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 泰山-1604TC | 86.34 | 84.91 | 94.17 | 91.16 | 89.28 |
山东亿嘉农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YJ-1604D | 95.13 | 90.83 | 93.98 | 83.64 | 91.33 |
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 | ME1204A | 99.51 | 99.68 | 95.83 | 99.43 | 98.5 |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M1304-A1 | 93.67 | 92.83 | 81.82 | 87.64 | 88.84 |
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5E-1004 | 98.11 | 97.03 | 93.87 | 94.53 | 95.9 |
总体满意度指数 | 94.29 | 93.9 | 89.63 | 89.43 | 91.83 |
三、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省销售的轮式拖拉机产品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但部分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
一是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缺失。无后反射器、后视镜脱落、挡泥板处/悬挂装置处/动力输出轴处/水箱盖处未贴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脱落。二是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外露旋转动力输出轴、发热排气管未装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脱落等。
(二)可靠性方面
转向系统(如转向油泵损坏)、燃油系统(如燃油箱底部放油螺栓脱落、燃油泵一直报警)、液压系统(如液压提升油缸螺纹滑牙)、行走系统(如前桥牙包漏油)等存在问题。
( 三)售后服务方面
存在不能及时跟进和配件供应不足现象,未进行售后回访,三包期外配件不易购买。
四、整改要求
针对本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一对一发送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整改期3个月,整改结果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确认。我厅将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标志使用情况及产品一致性的监督管理要求,组织督导企业按时做好整改工作。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孙啸萍,电话:025-86461939。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