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批拟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公示
根据《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初审,拟对2013年及以前审定的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部分小麦品种撤销审定。拟撤销审定7个小麦品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江苏省种子管理站徐瑶,电话:025-86263567,传真:025-86222245,xuchenyao@163.com;邮编:210036,通讯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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