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非特定对象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撑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开展,经与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协商决定,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针对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组织开展多期非特定对象培训,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并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资格证书。近期将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有培训需求的单位请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联系。
联系方式:章晨晨,电话:19844551087;丁莹,电话:18602545020。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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