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胜二级巡视员赴南通调研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情况

2023-0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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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至6月1日,厅二级巡视员潘长胜带领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赴海安、如皋等地调研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在海安墩头镇墩头村、曲塘镇刘圩村和如皋市搬经镇芹界村、搬东社区、城南街道宋家桥社区,实地走访了部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并与市、县、镇、村和示范户代表进行了座谈。

潘长胜在调研期间充分肯定了当地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要创新培育思路和方法,注重培育实效,扎实推进培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让法治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作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一项硬任务抓紧抓实。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要通过理论讲解与案例剖析、示范户座谈交流、网络学习等方式,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培训,不断提升示范户法治素养和普法能力,切实发挥示范户的引领作用,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要树牢为民服务的意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将普法教育与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相结合,将培育示范户与促进农业农村法治新实践、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农村法治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调研期间,潘长胜二级巡视员向当地农家书屋和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赠送了《农民群众常用法律知识普及手册》等法治书籍。

                        

来源: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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