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南通市>政策规定
关于对2024年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规定,我厅对有关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采取书面的方式进行约谈告知,决定对2个企业的2个产品暂停补贴资格三个月(详见附件)。

各有关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江苏省2024年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xls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12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