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乡食”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4-05-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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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味乡食”是指基于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为满足游客品尝美食、追求康养、体验乡愁、乐活乡情、聚叙亲情等需求,选用当地新鲜食材或乡土特产,经精心烹制的精美菜品(不包括纯手工面食糕点等)。具有色、香、味、形、器、配等独特感观和乡土性、文化性、原创性、美味性、适口性、营养性等创新特点,是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营菜品,具有成为网红美食的特质潜力。“百味乡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乡土气息浓。菜品具有传承的“老味道”、家乡的“土滋味”等特点,能唤起食客家乡情结或体验到小时候的味道、妈妈的味道等亲切情感,成为吸引有此情结的游客反复体验的当家菜品。

(二)原创特色明。菜品必须是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或当地民间原创,从选材、配料、预处理、烹饪工艺、菜品摆放、营养养生功能等方面均具有自身独创的特征。能体现菜品的文化传承、外形创意、内涵创新、味道纯正、形器独特、营养功能等特点,既有观赏和营养价值,也有文化和传承价值,更有创新与推广价值。

(三)品质口感好。菜品的食材搭配合理,主食材需绿色安全,配料食材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营养丰富,口感美味,老少皆宜。具有保健、养生、滋补、食疗等多种功能。质量档次高,特色功能强,经济效益好,能有效吸引广大游客品鉴、体验。

(四)宣传口碑高。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大,曾参加过有关美食评比活动,获得过美食平台推介或有关奖项,组织举办过美食主题推介活动,得到过名人名家的推荐等。群众口碑好,食客体验菜品的回头率高,满意度高。

(五)联农带农强。菜品的食材选用能有效带动当地的农业生产或间接带动主食材产业链发展,能依托“当家菜品”创办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农家美食餐饮店铺,直接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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