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全力管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盐城是养殖水产品主产区,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70.5万亩,总产量120万吨,渔业一产产值320.4亿元。近年来,全市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强化服务指导,完善监管机制,全力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深入调查摸底,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全员联动,摸清底数。在全市范围内按养殖规模、主体类型对水产养殖情况进行“过筛式”排查,排查各类养殖主体9770个。二是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坚持“抓大不放小”,由乡镇在分类的基础上,按养殖规模实行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乡镇加强对家庭农场、规模养殖户的检查巡查和服务指导,督促村集体指导督促其他小散养殖户落实相关监管措施。三是信息化监管,提升效能。将各类养殖主体加入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提高养殖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巡查抽样等动态监管效能。全市已有923个“两鱼”养殖主体纳入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5011个水产养殖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
二、加强服务指导,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创新宣传培训方式。按照发放一本宣传手册、签订一份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一份用药明白纸、提供一次上门技术指导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举办水产品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监管、上市前速测等专题培训班52次,培训人数超3800人次。二是规范“三项记录”。以县为单位统一印制发放水产养殖“三项记录”手册,指导养殖生产主体规范填写,以自查、核查、复查、抽查等方式,推动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制度落到实处。射阳县、盐都区等地探索施行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电子台账。三是探索实行包保制度。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层层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督导检查。全市已落实四级包保责任人1322人,包保养殖主体9848个。
三、严格抽样监测,管控防范风险。一是规范抽样流程,研究制定《盐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主要程序和方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抽检行为。二是加大抽样力度,市、县开展水产品定量监测1298批次,同比增加30%。三是严格溯源查处。对问题产品坚持“三个不放过”,认真追溯源头、深挖细查,全市累计下发各类警示信息32份,问题产品处置率100%,其中立案查处14起,移送司法机关2起。
四、落实报备管理,坚持赋证上市。一是落实“双报备”管理。印发《盐城市水产品上市报备管理办法》,在“我的盐城”APP上发布服务站点电子地图,提供导航服务,目前共有236个站点接受水产品上市报备,提供免费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二是加大速测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乡镇和村级服务站水产品速测能力,全市有77个乡镇监管站具备水产品上市速测能力,158个村级服务站具备胶体金速测能力,专项整治期间共上传水产品速测记录5515批次。三是严格“准出”管理。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准出”依据,规范水产品塘口“准出”流程,选择重点企业和养殖大镇开展报备、速测、出证等全程塘口“准出”试点,保障水产品合格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