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6-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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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苏省 农 业 设 施 设 备 更 新 提 升 实 施 方案》,在国家规定的农机装备更新基础上,纳入了现代农业的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设备,扩大了更新提升范围。方案聚焦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设施棚室改造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池塘标准化改造、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应急中心建设、产地烘干中心改造提升等8项重点,紧扣高水平农业强省建设,通过关键领域设施设备现代化,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14.9万台(套),改造提升20万亩设施棚室、30万亩水产养殖池塘,推动300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200个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完成2000艘以上渔船北斗终端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应急作业中心、渔港经济区、大型养殖工船等。

1、实施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支持对老旧农业机械进行报废淘汰,对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加大更新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实行补助。上半年已经明确报废补贴种类,确定报废回收企业的选取程序,细化申请程序和补贴标准测算。初步统计,今年以来,我省已报废老旧农机近1300台,更新农机超1.9万台。

2、推动设施棚室改造提升

支持对老旧设施棚室进行主体结构、设施材料更新改造,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化、智慧化设施棚室。对设施棚室建设和提升,可以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补助。

3、推动规模蓄禽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

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智能化信息控制及生产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智慧牧场建设。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高粪污规范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

4、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

支持对集中连片的设施渔业池塘开展尾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鼓励开展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

5、实施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提升

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力式深水网箱等深远海养殖项目,以及海洋牧场进行补助。支持对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实施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的补助。支持对渔船开展北斗终端更新改造,实施全额补助。支持对远洋渔船信息通导、安全环保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给予不超过总造价30%,最高20万元的补助。

6、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支持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不超过新增总造价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给予不超过新增总造价30%,最高500万元补助。

7、实施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应急作业中心建设

支持农机库房、维修中心等应急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农机应急救灾机具配备。对服务设施建设可给予不超过新增总投资的30%,单个应急作业中心最高150万元的补助。

8、推动产地烘干中心改造提升

支持对产地烘干中心的场库棚、粮食提升输送设施、配电除尘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可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补助。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厅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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