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

2024-06-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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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全市农业农村法制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修订情况,理解掌握行政复议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5月29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处长沈锋作《行政复议法》修订情况解读辅导。局党组成员崔恒友主持培训会。

沈锋处长介绍了《行政复议法》主要修订内容和亮点,重点围绕行政复议的申请、管辖、受理、审理程序、决定、监督等方面内容,以新旧法对照的形式,全面系统解读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七章九十条法律内容。

局党组成员崔恒友对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提出要求,他要求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坚定落实《行政复议法》修订的实践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真正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制审核人员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当好参谋助手;执法监督人员要强化执法监督意识,加大日常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努力提高全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局分管负责人、法规科室负责人、局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局法律顾问约80人参加培训。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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