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哪些情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变更?

2024-06-05 浏览次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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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变更:(一)承包方依法分立或者合并的;(二)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的;(三)承包方自愿交回部分承包地的;(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五)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六)承包地被部分征收的;(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包合同变更的,变更后的承包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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