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执法典型案例(十七)

2025-05-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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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名称】张家港市执业兽医杨某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案

【查处经过及事实认定】2024年7月24日,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2024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发现执业兽医杨某开具的处方笺没有对应病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查,杨某已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诊疗机构备案执业,7月24日接诊了宠物并开具了处方笺,但并未及时填写病历。当事人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的违法行为属实。7月2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张农责改〔2024〕55号),8月12日,当事人提交了整改后的病历。

【适用法律及处罚决定】当事人违反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之规定,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6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按期缴纳了罚款,此案办结。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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