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开展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细则》,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联根据各地推荐情况,共同研究确定了江苏省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拟认定名单(共89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认定名单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或公示期后(以书面材料寄出时间为准)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话:025-86263793;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2108室(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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