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水草栽植机》的公示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起草了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水草栽植机》(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月 23日至7月29 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联系人:刘颖;电话:025-86461939;邮箱:njbz939@126.com。
附件: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水草栽植机》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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