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4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培育我省海洋种业新质生产力的提案)
徐善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我省海洋种业新质生产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洋种业是海洋渔业的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如您所说,江苏海洋渔业资源丰富,在海洋种业领域已初步形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创新突破—生态化育苗—产业化应用”四位一体的全链条体系,产业布局初具规模,区域特色日益凸显。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种业建设,在种业平台建设、保种育种技术攻关、创新联合体组建、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支持水产种业平台建设。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建成全国唯一的国家级条斑紫菜种质库,联合江苏海洋大学成立“现代贝藻育种联合创新中心”,打造贝藻类经济物种的种质资源保护与育种创新区域中心。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盐城市政府、省沿海集团组建蓝色种业黄海实验室,聚焦种业创制、产业创新,力争打造海洋渔业种业研发创新高地。支持江苏海洋大学牵头建设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高水平创新平台引领海洋种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保种育种技术攻关。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支持种业“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大力推进生物育种科研、种质资源优异功能基因挖掘、核心育种技术攻关,成功选育“江海大1号”青蛤、“苏海红1号”文蛤、“苏海1号”黑鲷等多个海洋水产新品种。
三是强化产学研协同发展。推动水产种业企业、科研院校、推广部门加强深度合作,依托国家藻类、贝类体系及省贝类、虾类联盟,我省海洋种业产业创新联合体已初步形成“顶层布局—区域协同—校企落地”的多层次架构,在联合育种攻关、种质资源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加快培育海洋种业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四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建立健全水产种业扶持政策体系,对获批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经营主体、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水产种质资源、通过江苏省原良种场资质认定的育苗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用于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与开发利用。支持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超过1.5亿元支持新建包括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红藻在内的等5个省级公益性种业资源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安排1.3亿元支持新建省级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
然而,对照广东、福建等省份发展水平,对照国家战略要求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目标,我省海洋种业仍存在一定差距和短板弱项。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加强科技研发,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培育我省海洋种业新质生产力,为建设海洋强省、农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进一步加强海洋种质资源保存利用。立足江苏海域特点,围绕小黄鱼、黑鲷、银鲳、青蛤等重点品种,加强种质资源系统调查、收集与保存,推动建设种质资源库、活体保种场。加大支持力度,对经按程序立项的江苏省海洋水产种质资源总库、种业分中心等平台建设项目,积极予以资金支持,强化海洋种业种质资源保藏、共享与创新利用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蓝色种业”科技创新,组织省内外科研力量联合参与,加快推动海水鲑鳟、银鲳、文蛤、紫菜等种质优异性状基因挖掘、分子育种等研究,推动海洋种业由传统选育向分子设计育种跨越。加快推进蓝色种业黄海实验室等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种质资源共享共用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深化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基层推广部门等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强海水品种、配套技术等中试验证与示范推广。支持高校院所、水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共同组建产学研用联盟或联合体,全链条打通特种水产科技创新关键环节,形成协同创新强大合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水产种业体系建设。加大对水产种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创新育种理念和研发模式,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探索建立商业化育种模式与机制,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完善覆盖种质资源保护、现代育种创新、优良品种扩繁、示范应用推广等水产原良种生产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海洋种业发展的关心,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