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整体推进县(市、区)名单公示
为加快推进全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近期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体推进县遴选工作。在县级自愿申报基础上,经过市级推荐、专家评审、集体会商,拟将南京市江宁区等20个县(市、区)确定为全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整体推进县(市、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910。
附件:
全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整体推进县(市、区)名单.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27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